车辆报废有一定的标准,国将强制实行国Ⅳ(四)排放标准,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、国Ⅲ车型,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。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,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。
一、私家车辆使用几年报废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,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。
二、私家车报废怎么办?
1. 需要准备相关信息,如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机动车登记、汽车牌照等,然后到车辆管理办公厅申请机动车报废表填写;
2. 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和要求的车辆,工作人员将提供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。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,已达到报废标准的,将发出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3. 然后将需要报废的车辆送到专业回收企业解体。在此期间,还需填写《机动车登记、转让、注销登记申请表》;家用车年限多少年报废;
4. 然后报废企业的工作人员检查车辆的发动机号和框架号,确认无误后拆卸车辆并拍照;
5. 接下来,车主将《车辆报废回收证明》带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手续,然后完成车辆报废手续。
三、报废车辆如何回收
1.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,收车牌。
2. 登记受理岗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。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单》。
3. 车主持有《通知书》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。
4. 回收企业经查验《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。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。
5. 车主持《变更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根据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湘潭汽车报废中心将回收的报废私家车通过精细化机械化拆解,紧跟国家循环经济号召,对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各类金属进行分类,按要求发往各有资质冶炼机构。
私家车报废回收拆解展示: